以「協助會員解決職業發展、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問題,為會員提供優質、高效、個性化的人才服務,助力會員基本需求」為宗旨的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日前就高才通的續簽疑問,邀請了香港入境處處長郭俊峯、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入境處總主任鄭煒森、入境處高級主任陳有基出席關於高才續簽及各類人才政策的講座。該會並於事後將內容精要於其網站(https://www.hkttsa.com/a/135848-cht)及微信公眾號發布。
採訪:王文斌
編輯:鄭會強
製作:WAW Creation
據該網站報道,當日會上郭俊峯、鄭煒森針對高才優才專才三類群體入境計劃內容及區別、審批及續簽要求等進行詳細解說介紹,何啟明做了補充。同時4人亦針對自僱續簽、主申請人變更等線上及線下觀眾提問的各種疑難問題輪流進行解答、對如何避免申請失敗提供建議、並提供申請技巧等一系列實用且寶貴的指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創會會長尚海龍表示,「感謝4位嘉賓的到訪,全程乾貨,收穫滿滿,相信眾多高才對續簽吃了顆定心丸,會做出積極準備。」希望高才和特區政府「相向而行」,通過自身的努力證明實力,最終成就香港、成就自己。
續約六須知
1. 續約可以透過工作、開公司、參股,無行業歧視,核心是需對香港做出貢獻。
2. 不要被抖音、小紅書誤導,不要掛靠或聽信安排掛靠工作。一定要提交真實資料、鑽法律空子被查出,會被判刑入獄多年。
3. 申請高才要看自身家庭的資源禀賦,避免羊群效應,需擺正位置,清楚判斷自己是否真正適合來香港。
4. 高才A類、B類續約創業並沒有A類申請時年收入250萬的限制;三類高才續約要求相同,平均月收入達到2萬多以上較合理。
5. 如果啟動簽證後回內地,在快要續約時才回香港安排工作,續簽或許無大礙,但申請永居這兩年就不會計算在內。
6. 創業對註冊資本和僱用人數沒有硬性要求,但沒有辦公室和報稅,很難獲批。
疑難問與答
(1)問﹕申請永居,主申請人沒有在香港找到工作,受養人(配偶)在香港找到工作,可否續簽?
答﹕以主申請人為單位,主申請人在續約前必須找到工作,受養人是否有工作、工作好壞對續簽無功;主申請人的工作須符合香港政府續簽的要求。
(2)問﹕受養人(配偶)在港找到工作,可否與僱主達成協議做專才,原主申請人變專才的受養人?
答﹕假設受養人符合專才,會被核准;如為規避原有續約要求,會被拒簽。
(3)問﹕獲批優才/高才,受僱於深圳公司但住在香港,或在香港買房,是否有助於續簽及永居?
答﹕受僱於深圳公司買甚麼都不可以。
(4)問﹕獲批優才/高才,受僱於香港但居住於深圳,是否可續簽及永居?
答﹕工作性質可以外派,有所得有稅收繳納強積金,人不常在香港,也可續簽,但和香港沒什麼關聯會影響申請永居。
(5)問﹕申請人來港需從事甚麼行業,是否可以和原來的行業不相關?
答﹕看情況,個案不同具體事件具體分析,行業/跨行工作無限制,重點是需要給香港做出貢獻,建議和本科所學專業匹配,不要跨度過大,需符合「人才」入境原則。
(6)問﹕第一次申請後入港前2年收入過200萬會給6年頂尖人才簽證,能不能2+6,收入不達標能不能拿永居?
答﹕收入和永居沒有關係,永居看的是定居和與香港的關聯度;200萬對應的是「薪俸稅」口徑。
(7)問﹕第23個月才找到工作,可以續約嗎?
答﹕對於申請之前多久找工作並沒有限制,但開始愈晚,愈容易被入境處懷疑是不是在掛靠,從而不利於續簽。
(8)問﹕父母都不來港,18歲以下的孩子在港讀書,能否續約?
答﹕受養人申請,看主申請人續約狀況。
(9)問﹕從續簽和永居要求的天數來看,究竟在港需待多少天?
答﹕連續7年每年都超過一半時間都住在香港的情況,入境處一般都不會問詢;連續7年如果沒超過這個時間,入境就很謹慎;如果常出差但是太太和孩子在港,會被考慮。
(10)問﹕申請續約和永居,買房和住房有無差別?
答﹕無差別,會考慮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住地。
(11)問﹕有關後期申請受養人,需提交地址證明的情況,可否不要地址證明?
答﹕如果解釋合理,可彈性處理。
(12)問﹕辦公司的話使用共享辦公室辦公可不可以?
答﹕開公司續簽需要有辦公場地,要租辦公室;續約主要看對香港的貢獻,重點看稅收。
(13)問﹕自己創業僱自己行不行?
答﹕看角色對應的貢獻,對註冊資本和僱員數目沒有硬性要求。
(14)問﹕香港政府對高才會有甚麼幫助?
答﹕可向灣仔稅務大樓的人才辦公室/網路提交需求,政府會匿名幫高才找一些可靠的中介。
(圖文資料引述﹕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