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速遞:港澳醫生明年起可深圳「多點執業」

灣區速遞:港澳醫生明年起可深圳「多點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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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近日經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條例》突破了此前規定,明確港澳醫生可在深圳「多點執業」。

採訪:駱丹

編輯:鄭會強

Presented by:WAW Creation


為推進深港醫療合作,《條例》規定,經依法註冊的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向市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後,可以在其主執業機構以外的本市醫療機構開展相應的執業活動。屬於短期執業的,還應當取得其主執業機構同意。這突破了《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在內地短期執業管理暫行規定》「港澳醫療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受聘於兩個以上醫療機構」的規定。

「生前預囑」入法 容許病人「不搶救」

此外,是次立法還加入了生前預囑制度。在患者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為減少患者承受不必要的傷痛和避免醫療糾紛,《條例》尊重患者醫療自主權,在全國率先立法要求醫療機構尊重患者的生前意願: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要求,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規定條件的生前預囑後,在患者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

(資料:香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