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解读:「烂尾楼」有冇得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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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房「爆煲」已经不是新闻,还有不少出现债务危机的房企更出现项目疑似停工事宜,买了长期停工项目的买家开始「坐唔住」,楼收唔到,银行又追供款,个别还要交屋租,结果发生「强制停贷」的社会恶性循环问题,以「停贷潮」出现。

作为买家,不想卷入「停贷潮」,那首先要避免买入「烂尾楼」,咁有无得「捉路」呢?如果发现「唔对路」,有无得「斩缆」?不幸买到烂尾楼,又可如何处理?

市场解读:「烂尾楼」有冇得避?
粤港澳置业投资资深导师李海文(Dooby Sir)

Presented by:WAW Creation


有「五证、监管账户」 就有保证?

坊间曾有专家、地产公司、地产代理宣称,有「五证、监管账户」可防止买到烂尾楼,事实是否如此?

「五证」的制定确保发展商拥有合法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资质,市民了解五证的内容确实对购买有好大帮助,从五证中可以了解到土地使用权属(住宅、商业等等)、土地使用年期、屋苑整体规划、项目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的日期、是否符合安全兴建准则、是否符合预售许可等等。重点讲下「预售许可证」,获得此证发展商需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及建筑物主体兴建要达到当地政府要求进度。 (注意,「预售许可证」内容所允许对外发售的楼盘是有指定的楼栋,购买前宜仔细向发展商查询。)

进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包括定金、首期、尾数、按揭贷款,并规定由「银行、政府、第三方」的监管及指导,「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发展商只可专款专用,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挪用。

如此一来,烂尾楼事件为何仍频频发生?

这里引述一宗个案,据南方都市日报及财联社消息指,郑州市有一个烂尾项目「康桥玖玺园」的预售资金涉嫌违规挪用,但事件扑朔迷离。郑州银行表示没有违规,监管账户里资金是获房管局相关部门批准拨款。房管局则表示,银行说法与事实不符,将追究银行责任。也就是说,有人在项目未封顶情况下,将个人贷款发放给发展商,可见「预售监管资金」挪用或监督方面存在问题。事实上,据知亦有部份未封顶而长时间停工项目,银行疑似提前发放贷款,监管资金被挪用,但发展商取得资金后疑似没有履行用于兴建,引致项目停工。

其实,在2003年央行就曾出文件,制定了「银行只能对封顶项目发放个人贷款」。但现实中存在漏洞,有关方面实应出台相应可行性细则来杜绝此漏洞。

还有,综合验收是项目最后一个环节,如项目兴建完成综合验收唔合格,亦有可能导致办唔到不动产权证书。事实上,目前买家是很被动的,所以,现时笔者的建议能买现楼就买现楼,毕竟现楼睇得见摸得到;亦可考虑选择并没有踩到「3条红线」的民企或国企发展商、本土有实力亦曾开发多个项目的房企,会较为稳阵。


有否「斩缆」可能?

如果发现「唔对路」,又有没有「斩缆」机会?

笔者建议先搜集发展商违规证据,搜证后可尝试与发展商私下沟通处理,希望能够在这个阶段得出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反之,亦可将搜集的证据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当地「领导留言」反映。一般而言如果早发现,早期处理,有部分或得以解决。

如发现楼盘不幸烂尾的话,首先应了解清楚楼盘的情况。如果只是长时间处于停工状态,有可能资金出现问题,给发展商一点时间筹集资金,完成后续工程。如果发展商长时间都未能筹集资金,当地政府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干涉,或会有机会再给发展商在限期内筹集资金,或是引入合伙人。

在这里提醒买家,如楼盘确定烂尾,首先不要将物业退给发展商;因退房后,买家和发展商之间便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影响法院之后的拍卖破产偿还债务优先处理次序,买卖关系先于债权债务关系。此外,亦有部份买家会采用向发展商提出民事起诉,笔者建议起诉前先查开发项目公司名下在当地还有没有资金及资产,假如没有的话,即使买家胜诉也难取得赔偿,诉讼费也要由买家「找数」,也可以说,如开发项目公司名下如没有资金及资产,唯有等政府出面解决。


宜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加重罚则

笔者认为,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秩序,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行业规则的执行监督,确保监管账户资金百分百用作项目建设;强化监管账户资金透明度,让买家能够了解到项目进度及监管资金拨款去向。同时亦应强化房企的社会责任与仁德,房企获得国家发展的红利,同时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发展商在遇到问题应积极面对解决,倘若「烂尾及停贷」事件不及时处理让其持续发酵,将直接影响民生及社会秩序及有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如企业不谈诚信,不谈社会责任只顾自身利益,每次遇到重大问题只求国家层面协调,只会影响国家发展布局。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及社会发展秩序的任何一方,应考虑加重罚则,避免不良企业钻法律空子走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