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并符合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允许具有在港澳合法执业资格持有有效执业证明等赴内地开展行医的条件。同时,要求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爱国爱港爱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首批广州、深圳和珠海3个城市共7家中医医疗机构试点机构及招聘职位:
1. 广东省中医院(含珠海院区):中医经典科招聘香港中医师1名、中医内科招聘澳门中医师2名 (详情)
2.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针灸康复科中医师(针灸康复相关专业)2名 (详情)
3.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师1名 (详情)
4. 深圳市中医院:中医师2名
5.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师1名 (详情)
6.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中医师1名 (详情)
7.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中医师2名(详情)
申请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9月30日将完成资格审核,10月15日前公布录用结果。
(资料来源:以上机构网站)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医疗服务
医疗卫生专业人员
短期执业
香港法定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2类包括医生、中医、牙医、药剂师、护士、助产士、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脊医)可在内地短期执业,最长时间为3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办理。具有香港合法行医权的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前不需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中医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的中医专业毕业并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已经执照行医1年以上;或
具有内地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通过中医执业资格试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1年以上,或在内地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资料来源:https://www.tid.gov.hk/tc_chi/cepa/tradeservices/med_relevant.html#not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