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鼓励就业
给予到南沙就业执业的港澳青年一次性最高12万元就业奖励和每月最高5千元薪金补贴。给予聘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最高20万元招聘录用奖励。给予促成港澳青年南沙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组织、机构最高10万元促进就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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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提供实习体验
每年提供区内实习岗位不少于1千个,提供食宿、交通、保险等保障,并设立不少于200万元专项实习补贴。
第三条促进职业成长
鼓励南沙的港澳青年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获取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的港澳青年最高8万元补贴。
第四条支持创业
开辟港澳青创企业落户绿色通道,提供登记注册、场地租赁、人才招聘、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支持和最高370万元创新创业奖补资金。
第五条推动青创企业成长
营造开放包容的创业生态,支持港澳青创项目积极对接市场、培育市场。发起设立10亿元规模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金。鼓励风投基金投向区内港澳青创项目,按照投资额度累计予以最高1千万元奖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区内港澳青创项目予以信贷支持,给予最高25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
第六条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基地,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牌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1:1配套奖励。
第七条开展交流活动
对在南沙、港澳地区主办或承办粤港澳青少年大型交流活动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活动补贴。为南沙引进粤港澳青少年活动或组织港澳青少年来南沙研学交流考察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
第八条助解住房之忧
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港澳青年公寓或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住宿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购买共有产权房。
第九条发放「港澳青年人才卡」
符合条件的持卡者在南沙可享受居留、住房、子女入学、就医、工商、税务等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实现「一卡走南沙」。给予在南沙创业就业的港澳青年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最高5千元医疗保险补贴。
第十条打造服务驿站
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为来南沙游学、实习、就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全流程一对一定向管家式服务,及时为港澳青年提供适应性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