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1+」新药审批机制于去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后,特区政府亦即于去年12月率先批准两款来自内地的治疗癌症新药在港注册。据医务卫生局日前表示,该两款新药已于2月初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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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物审批机制,简称「1+」机制,用以治疗严重或罕见疾病的新药注册申请,在符合本地临床资料支援等要求下,经本地专家认可,只须提交一个,而非原来需要的两个参考药物监管机构的许可,便可以在香港申请注册。据知机制生效后,卫生署收到大概60间药厂约130个查询。卫生署亦主动联络药剂业界代表向他们介绍「1+」机制及邀请他们把符合「1+」机制要求的产品根据新机制申请注册。除了已获批准的两款内地治癌新药,有数间药企亦快将提交申请。
此外,据知特区政府现正与深圳巿政府商讨,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共同建设临床试验合作平台,协同发展临床试验。特区政府会善用本地医疗及临床试验的优良质素和国际化水准及国际合作经验,结合大湾区的病例数量和效率,推动香港成为创新医药技术「引进来、走出去」的国际平台,达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资料﹕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