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速递: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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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已于日前正式发布,经香港评审认可申请的人士须符合六项要求,包括拥护「一国两制」、具备调解工作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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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列明,申请人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成功完成指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培训课程;具备至少五年工作经验;累计完成调解至少五宗个案;具备至少三年调解员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香港律政司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的规定,制定适用于经香港评审的细则。

(资料﹕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大湾区推广中心助港人港企了解当地商机

特区政府一直以来都极为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建设的工作,并已在不同领域推出多项政策措施,一方面支援港人港企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协助大湾区内地城市开拓国际市场。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设立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推广中心」(推广中心)于去年正式投入运作,以进一步加强特区政府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宣传推广,以及对当地港人港企的支援。推广中心透过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以及内地相关团体和机构的合作,及透过提供大湾区的实用资讯及咨询服务、举办不同形式的活动,包括研讨会及考察访问等,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港人港企推广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并加深了解他们的需要,尽力为他们提供实务性协助。在今年3月,特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便曾带领约50名「连青人网路」会员在广州出席由推广中心联同贸发局及广东省香港商会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分享会》,了解大湾区生活和发展事业的资讯,以及参观科技企业、青创基地和广东省博物馆。同月,推广中心在珠海出席由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主办,推广中心为策略伙伴的「珠海食品科技考察团」,参观食品科技企业,深入了解行业的概况和最新发展情况。

(资料﹕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


海关「中转易」 扩至内地经港往新加坡货物

香港海关宣布,由4月1日起将「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扩展至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往新加坡的货物。

该计划服务范围原涵盖内地与其交易伙伴签订的19项贸易协定下涉及67个经济体经香港中转北行至内地的货物,以及五项贸易协定下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南行往台湾、韩国和澳洲的货物。

计划扩展后,本地贸易商即日起可为内地经香港中转至新加坡的货物申请中转确认书,以享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提供的关税优惠。

(资料﹕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