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信息:港人東莞購房新政出台

市場信息:港人東莞購房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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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市住建局近日發佈了新的東莞市商品住房限購查詢操作細則,對戶籍、非戶籍居民、境外人士的新房、二手房限購查詢操作細則進行了明確要求。

採訪:王文斌

編輯:鄭會強

Presented by:WAW Creation


月中實施新政

東莞是大灣區的核心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境外人士眾多,購房政策也備受外界關注。近年東莞房價漲幅明顯,曾一度領漲中國各地房價。

為穩定樓市,東莞多次發佈調控政策。5月14日起東莞施行7條樓市新政,從滿足合理購房信貸需求、穩定住宅用地供應、優化服務便利交易等七個方面進行樓市政策「鬆綁」。

根據細則,境外個人年滿18周歲,在東莞市工作、學習和居留且在東莞無住房,限購一套商品住房。購房時,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作為證明資料。

無房港人限購一套

台灣地區居民在東莞購房時,需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東莞已領取的居住證,或者是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東莞累計繳納12個月以上社保或個稅證明兩個條件中一個。

其他境外人士在東莞購房,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或者其所在國護照;使用外文書寫的身份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交中文譯本或其所在國大使館的翻譯認證,中文譯本或翻譯認證中必須注有申請人的漢字譯名;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2個月以上社保或個稅證明。


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落戶前海獎200萬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日前在官方網站發佈《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支持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的實施辦法(試行)》。該《辦法》對入駐深圳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的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等,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民幣支持。

根據《辦法》,近三年登上國際法律評級機構錢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錢伯斯法律指南》或《法律500》(The Legal 500)榜單的境外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境外知名律師事務所)與境內的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在前海合作區合作設立的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一次性200萬元的落戶支援。

境外知名律師事務所與境內律師事務所(非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在前海合作區合作設立的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一次性150萬元的落戶支援。

其他律師事務所在前海合作區合作設立的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一次性100萬元的落戶支援。

租金打三折 收入補三成

《辦法》還提出,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境外知名律師事務所駐前海代表機構、國際法律組織以及深港合作設立的法律服務機構入駐前海國際仲裁大廈,物業租金標準按上一年度入駐前海國際仲裁大廈物業市場評估租金標準的30%計算。

此外,《辦法》明確,對聘用港澳法律專業人士的法律服務機構給予支援,如按每名港澳法律專業人士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支持,聘用人數達到30人以上的機構,一次性疊加支持20萬元。

同時,港澳法律專業人士可按其在內地業務收入的30%獲得扶持,每人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多可累計申領兩年。法律服務機構在重大商事談判、訴訟、仲裁、調解等涉外法律服務事項作出突出貢獻的,每個項目可申請一次性20萬元高端法律服務支援。

(資料﹕香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