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新的东莞市商品住房限购查询操作细则,对户籍、非户籍居民、境外人士的新房、二手房限购查询操作细则进行了明确要求。
采访:王文斌
编辑:郑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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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实施新政
东莞是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境外人士众多,购房政策也备受外界关注。近年东莞房价涨幅明显,曾一度领涨中国各地房价。
为稳定楼市,东莞多次发布调控政策。 5月14日起东莞施行7条楼市新政,从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稳定住宅用地供应、优化服务便利交易等七个方面进行楼市政策「松绑」。
根据细则,境外个人年满18周岁,在东莞市工作、学习和居留且在东莞无住房,限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时,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证明资料。
无房港人限购一套
台湾地区居民在东莞购房时,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东莞已领取的居住证,或者是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东莞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两个条件中一个。
其他境外人士在东莞购房,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身份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交中文译本或其所在国大使馆的翻译认证,中文译本或翻译认证中必须注有申请人的汉字译名;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奖200万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日前在官方网站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入驻深圳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等,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民币支持。
根据《办法》,近三年登上国际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钱伯斯法律指南》或《法律500》(The Legal 500)榜单的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境内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合作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一次性200万元的落户支援。
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境内律师事务所(非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合作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一次性150万元的落户支援。
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合作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一次性100万元的落户支援。
租金打三折收入补三成
《办法》还提出,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国际法律组织以及深港合作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租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30%计算。
此外,《办法》明确,对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支援,如按每名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支持,聘用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机构,一次性叠加支持20万元。
同时,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可按其在内地业务收入的30%获得扶持,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多可累计申领两年。法律服务机构在重大商事谈判、诉讼、仲裁、调解等涉外法律服务事项作出突出贡献的,每个项目可申请一次性20万元高端法律服务支援。
(资料﹕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