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速递:港澳医生明年起可深圳「多点执业」

湾区速递:港澳医生明年起可深圳「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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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条例》突破了此前规定,明确港澳医生可在深圳「多点执业」。

采访:骆丹

编辑:郑会强

Presented by:WAW Creation


为推进深港医疗合作,《条例》规定,经依法注册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向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可以在其主执业机构以外的本市医疗机构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属于短期执业的,还应当取得其主执业机构同意。这突破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医疗机构」的规定。

「生前预嘱」入法容许病人「不抢救」

此外,是次立法还加入了生前预嘱制度。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为减少患者承受不必要的伤痛和避免医疗纠纷,《条例》尊重患者医疗自主权,在全国率先立法要求医疗机构尊重患者的生前意愿: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要求,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规定条件的生前预嘱后,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

(资料: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