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内地居民定居港澳更新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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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關於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審批條件的公告,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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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團聚及偕行子女類:申請人與香港或者澳門配偶分居時間滿3年;

二、子女投靠父母類: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三、子女照顧父母類:申請人年齡為18至59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

四、父母投靠子女類: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年滿18周歲。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根據定居名額和審批條件,依法審批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申請。

(資料:國家移民管理局)


可於港府駐內地辦事處領取特區護照

現時,合資格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的人士,可透過香港政府駐京辦、駐滬辦、駐成都辦、駐粵辦及駐武漢辦的入境事務組遞交首次或換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並在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在收到申請後,會核對相關文件,並將申請轉送到香港入境事務處的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處理。申請獲批准後,新護照將寄回申請時所選擇的駐內地辦事處代為簽發。

申請人可通過親身或郵寄方式向駐內地辦事處遞交申請。亦可透過互聯網、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自助申請、親身遞交、郵寄、投遞方式,向香港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如因原有護照已遺失、損毀、殘破或無法使用的補領申請,或因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或申請互聯護照,申請人必須親身前往遞交相關申請。

須留意處理申請時間

護照換領申請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處理,時間視乎個別申請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

選擇於駐內地辦事處領取新護照的申請人須注意,以上列明的處理時間並不包括遞送護照所需時間。從香港寄往駐內地辦事處的遞送護照服務由香港郵政提供,而郵件的實際派遞時間需視乎航空保安檢查、空郵運載力及目的地清關進度等因素而定。由於整項護照申請直至新護照送抵所選的駐內地辦事處需時,若申請人有計劃出行,請預留充足時間遞交申請及領取新護照。新護照備妥後,駐內地辦事處會通知申請人領取。

有關申請特區護照的查詢,可參閱入境處網頁、致電2824 61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资料:驻粤办)